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持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投机、拍卖等方式提供或者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各网络游戏必须设定用户充值限额,并在服务规则中公示。对用户的不合理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
征求意见稿拟对网络游戏中的“随机抽取”作出规定。明确网络游戏出版运营单位提供抽奖服务时,应当对抽奖次数和概率进行适当设置,不得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过度消费。同时,应为用户提供其他方式获取虚拟道具和同等性能的增值服务,如虚拟道具兑换、使用网络游戏币直接购买等。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终止网络游戏的出版、经营时,应当按照规定将网络游戏用户未使用的网络游戏币和未到期的游戏服务以法定货币退还给用户。用户购买的比例。用户接受的其他退换货方式。
(三)不得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币兑换法币的服务。网络游戏出版运营单位应当终止提供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并将未使用的网络游戏币以法定货币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返还给用户。除了环境;
草案正在征求意见,拟规定出版、运营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的,由出版部门责令限期删除、改正相关内容,没收违法所得。违法交易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交易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交易金额超过1万元的,可以处5倍的罚款。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出版者限期停止申请版号、限期进行破产清算,或者由出版部门吊销《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该法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责任。征求意见稿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合法使用网络游戏,从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素养,规范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的指导和监管。
其中,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研究开发和推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科技进步,具有创新价值。对身心都有好处。一款健康、教育和娱乐的在线游戏。